朱熹理学

朱熹(公元1130年—1200年),字元晦,号晦庵。祖籍婺源(今属江西)。受业于李侗,继承二程(程颢、程颐),糅合周敦颐、张载及佛道思想,集北宋以来理学之大成,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对后世影响极大。他和二程一样,认为“理”在“气”先, “理”是宇宙万事万物的本原。同时又用“天理”来解释周敦颐的“太极”,认为太极是“理”的大全,是最高的“理”。万物有万理,万理皆源于“天理”,而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即是“天理”在人类社会的体现。人们须“去人欲,存天理”,“正心诚意”、“居敬”、“穷理”以达到“仁”的境界。在认识论上倡导“格物致知”,劝人们通过“内省”、“践履”去追求天理、人伦、圣言、世故。在人性论上主张人的“气质之性”服从“天地之性”, “人心”服从“道心”,以达到“革人欲”、“复天理”的目的。其学说与二程相联,被称为程朱理学。韩任胄执政,视其为“伪学”,曾加禁止。后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尊崇。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