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四日,周公南郊祭天,歌奏《昊天有成命》;以后稷

公元-1036年 月份不详
三月十四日,周公南郊祭天,歌奏《昊天有成命》;以后稷配天,歌奏《思文》;以先王配享,歌奏《天作》

周公主持营建洛邑,历时两年,至此年方告落成。洛邑告成时,周公举行了一系列的祭祀典礼。《召诰》周公摄政七年洛邑告成时,召公在洛邑发布的诰命。史官在记录其诰命之辞时,也记载了祭祀典礼活动:“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据孔疏推算,周公摄政七年三月十二日为乙卯,丁巳为三月十四日。逸周书·作洛》周公“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与食”。汉书·郊祀志》亦云:“周公加牲,告徙新邑,定郊礼于洛。”郊,即郊祀,指洛邑告成时在洛邑南郊举行的祭祀典礼,所用牺牲是加牲,即《召诰》所谓“牛二”,祭祀的对象是皇天上帝。周为农业部族,重视天象与季节变化,形成对天的信仰。周能以西方一个蕞尔小邦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终于取代殷商而王有天下。在周人看来,就在于有皇天上帝的佑助。因此,洛邑告成便首先在南郊举行了祭天典礼,祭祀时所用乐歌当即《昊天有成命》(见诗经·周颂》)。由于历代对诗中“成王不敢康”之“成王”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关于此诗的作时及用途颇多疑议。“成王”是周成王诵生时称号,已由地下出土铜器铭文及许多学者的研究得到证明。《毛序》笼统地说此诗是“郊祀天地”的乐歌,但诗中除第一句“昊天有成命”涉及天外,绝无一语与地有关。《召诰》所谓郊祀,仅是在南郊举行的祭祀典礼,南郊祭天不祭地。此诗言天不言地,正与《作洛》所记相合,可证此诗是洛邑告成时南郊祭天所奏乐歌。祭天而言及成王,是因为周人自认为得天下不易,当洛邑告成周公即将致政成王,希望成王像文王、武王一样,夙夜勤劳,保有所受天命不变,祭天的目的实际是祈求上天保佑成王。南郊祭天以后稷相配是整个祭祀活动最重要的一个内容,郊祀后稷以配天所奏之乐歌即《思文》(见诗经·周颂》)。孝经·圣治章》说:“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汉书·郊祀志》也说:“周公成王王道大洽,制礼作乐,天子曰明堂辟雍,诸侯日泮宫,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以后稷配天,乃是因为后稷是周之始祖,文、武之功皆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毛序》说:“《思文》,后程配天也。”诗言后稷为民造福,其功德可与天相配,与《毛序》相合。孔疏说:“国语云周文公之为《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是此篇周公所自歌也,与《时迈》同也。”则此诗之作者是周公。南郊祭祀,除以后稷配天外,还以先王配享,即逸周书·作洛》所言“先王皆与食”。潘振《周书解义》说:“先王,指太王以下。”《周颂》中直接言及太王的诗是《天作》《毛序》说:“《天作》,祀先王先公也。”但是诗中无一语涉及先公,专咏先王之事。朱熹诗集传认为《天作》是“祭太王之诗”,与逸周书·作洛》“先王皆与食”的记载相合。据诗经·大雅·绵》史记·周本纪》的记载,太王迁岐奠定了周民族王业的基础,文王治岐才逐渐使周民族强大起来。如果没有太王迁岐之举,文王也就不可能治岐以成就王业。胡承琪《毛诗后笺》说:“诗专言大王、文王者,自以大王肇基王迹,文王始受天命,故特言之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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