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并

【生卒】:699—764

【介绍】:

    唐赵郡高邑人。明经登第,直崇文馆。玄宗开元十三年,为雍丘尉。后历交城、榆次尉。迁萧县令,治汴水之害,民歌其政。改太原法曹参军。安史乱起,守城有功,累迁太子右谕德。官至扬州右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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