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选之,鄞(今浙江宁波)人。嘉靖二年(1523)进士。争“大礼”受杖,后官广西布政使。以文章闻名。
【生卒】:?—1542
【介绍】:
明浙江鄞县人,字选之,号石溪。陆偁子。嘉靖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以争大礼被廷杖。官至广东右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