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熙春

    海阳(今广东湖安)人。工科给事中,万历二十三年(1595)上疏论帝不应斥逐言官三十余人,帝怒,贬茶盐判官。托病辞官归。天启初,复故职。数升至大理卿,年老乞罢。诏加户部右侍郎,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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