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宣

    字少平,陈留圉(今河南杞县)人。初为司徒府属吏。任北海相,属官大姓孙丹杀行人,宣收杀其父子及宗亲三十余人。为洛阳令,湖阳公主苍头杀人,他伺机杀苍头,光武帝命向湖阳公主陪罪,他坚不从命,被称为“强项令”。年七十四卒官。


【介绍】:

    东汉陈留圉人,字少平。察举出身。光武时累迁北海相、江夏太守,坐事免。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家奴杀人,公主庇护之。宣俟公主出行,驻车叩马,叱奴下车而格杀之。帝大怒,召宣欲棰杀之,宣力争得免。帝令宣向公主谢罪,宣不从,强之而双手据地,终不低头,帝呼为“强项令”。在县五年,博击豪强,执法严峻,洛阳人称为“卧虎”。卒时唯以布被覆尸,家仅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年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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