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

【生卒】:?——1489

    字执中,曹县(今属山东)人。正统进士,授延平推官。沙县豪强诬良民盗淫其室,秉逮治豪强,豪强又诬告他,被下狱。事白,置豪强于法,由是出名。景泰时历任右佥都御史、参赞军务,兼理巡抚事。又命提督军务,尽心边计。天顺时,改督江南粮储。宪宗立,累官左、右都御史。掌大计,罢免贪残;自辽东抵大同,整饬边备;出塞征伐有功。他为人正直,被他罢免者甚多,这些人又多是大臣同乡故旧,因此,众怨四起。被弹劾,致仕。家居二十年卒。赠太子太保,后谥襄敏。


【介绍】:

    三国魏江夏平春人,字玄胄。李通孙。官至秦州刺史。司马昭尝问为官清、慎、勤三者,必不得已时,三者之中,以何为先。秉答以“清慎之道,相须而成,必不得已,慎乃为大。”并以问答之言撰为《家诫》,垂示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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