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行

    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今江西泰和)人。延祐二年(1315)登进士第,为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他教民凿井作为饮水,烧制陶瓦作屋。后任永新州判官、转抚州路宜黄县尹,平反冤狱数十件。


【介绍】:

    元吉安太和人,字贤可。仁宗延祐二年进士,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教民穿井以饮,筑瓦屋代茅舍,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创学礼士,文教大兴。调永新州判官,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转湖州路归安县尹,皆有惠政。以翰林待制致仕。卒年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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