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长华

1779—1842

清大臣。字实生,号云卿。江苏上元县(今南京市)人。回族。嘉庆十八年(1813)举人。翌年会试,联捷廷试,中一甲进士第三名,俗称“探花公”,授翰林院编修。后四校京闱,主浙江乡试,督广东学政。道光二年(1822)以后历任广西右江道、广东、长芦盐运使、甘肃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在任上,曾赈济灾民,兴修水利、革新盐务、铜政及漕运,兴办书院等,颇有政绩。十八年(1838),擢湖北巡抚,署湖广总督,与林则徐等在湖北禁烟,查抄各地鸦片烟枪1754杆,烟土16768两等,当众“槌碎焚烧”,投入江心。成效卓著。十九年(1839),林则徐以钦差大臣赴广州后,继续禁烟,封闭烟馆,惩戒烟客,并革新湖北盐务、漕运,兴办书院,修筑汉阳临江石堤等。因得罪地方官绅而受讦。朝廷以办理大冶县令孔广义“审讯不力”,被革职归里。著有《云南铜法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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