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屯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为监察之官,职掌与唐朝御史略同,多由阿史那氏成员充任,分遣各部以监其政事,权力颇大。《隋书·契丹传》:“突厥沙钵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统之……室韦分五部,突厥常以三吐屯总领之。”与元代※八思哈、※达鲁花赤(镇守官)职务近似。此名在蒙古时代尚见于成吉思汗先世人名中,如:蔑年土墩。“土敦”即“吐屯”。或谓其语源来自汉语“都督”,为“中国官号北游返国后之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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