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户

职官名。金朝始设,女真语称为“谋克”,隶属于“猛安”(千户)。元承金制,作为世袭军职,又称百夫长,隶属于千户。驻守各地者,设百户所,分隶于各县千户所。百户所分两等,上所置蒙、汉百户各1员,下所置百户1员。元代亦作为驿站官员之一,太宗元年(1229),敕各站置米仓,站户每年纳米,令百户1人掌之,主管驿站仓库,其后职司有所变化,每百站户,设百户1名,于站户中选任,任期三年,主管站户事宜。明代卫所兵制亦设百户所,统兵120人,分为2总旗(各领兵60人)、10小旗(各领兵12人),百户正六品,为一所长官。明朝亦以此职封授羁縻卫所和归附的少数民族的小头领。明清封授南方及甘宁青土司中的百户,则称为土百户。参见“猛安谋克”(2077页)、“千户制”(121页)、“土百户”(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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