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官学

清代呼和浩特最早的官立教育机构。雍正元年(1723),经土默特部首领、归化城都统丹津与尚书通智联名奏准与文庙同时设立于呼和浩特旧城南门外。附属于文庙,在庙之西南侧建有房舍。设蒙古、满洲教习,学生从60个佐领中各选两名共120名。学习蒙古文字和清文鉴、三合切音等课程。学生每月津贴钱480文,教员每月俸钱1200文,由土默特库银拨给。结业后,学业成绩优异者,赏给九品顶戴,任低级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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