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炮营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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