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略馆

清代专门编纂各次重大军事行动始末的机构。康熙(1662—1722)年间为编纂《平定三逆方略》时置。隶军机处管辖。馆设总载,由军机大臣兼任。下分设提调、收掌、纂修、誉录、校对、文移等职衔。提调、收掌,以满、汉官员各2人充当;纂修,满官3人,汉官6人,由军机章京内派充,汉官之缺出由翰林院咨送充补1人;校对,无定员;六部司员,由内阁中书兼充。初非常设,仅有事时开馆。自乾隆十四年(1749)纂修《平定金川方略》后,遂改为常设馆。凡每次用兵告竣,即将有关上谕、折奏、按年、月、日顺序编次,备详原委,或称“方略”,或称“纪略”。也纂修奉旨交辑的有关书史和协办军机处有关事务。有清一代,该馆前后共编纂各种方略17种,其中与少数民族有关的方略13种,如《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平定准噶尔方略》、《钦定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等,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初因制度未备,故其所编方略,均只有上谕,而无奏疏。自乾隆(1736—1795)时起,始上谕、奏疏兼详,备述事件缘起、发展经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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