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八分镇国公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七等奉恩镇国公的别称和前称。崇德元年,立※镇国公爵。自此时起至十二等封爵施行期间(1636-1747),镇国公一爵,原有入与不入※八分之分。其制以由固山贝子依例降袭镇国公者,皆入八分;因过犯而遭降者,概不入八分。入八分镇国公一子降袭辅国公,仍入八分。乾隆十三年(1748),增定封爵为十四等,即以原镇国公爵一分为二,凡入八分者以位列第七,名曰奉恩镇国公。不入八分者以退居第九,名曰不入八分镇国公。三十九年(1774)定,亲王中以袭次递降者,至奉恩镇国公为止,即以此爵世袭罔替,俾其子孙永延世泽、恪守恩封。入八分镇国公,朝会、燕飨等皆异其礼。参见“镇国公”(25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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