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汉军

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俗称汉军八旗。与八旗满洲、八旗蒙古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汉军,满语作“乌真超哈”,意为重兵即炮兵。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将降附的部分汉人编为牛录(汉译佐领),隶八旗满洲下。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五年(1631,一说七年),初设汉军一旗。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又分二旗官兵为四旗,于原有旗色之外,又增加镶黄、白、红三色。七年(1642),正式编为八旗汉军,编制、旗色、官制与八旗满洲同。崇德末有汉军佐领157个又半分佐领5个。清军入关后,续有增加。顺治十五年(1658),为206个又半分佐领3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个又半分佐领1个。雍正十二年(1734),定为270个。乾隆以后因八旗生计问题,制定汉军旗人出旗为民的政策,汉军发展受到限制。乾隆五十五年(1790),其佐领减少到266个,直至清末未变。八旗汉军的地位比八旗满洲、八旗蒙古为低。参见“八旗制度”。(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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