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汉二字院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用蕃字书写,再分别副以其它文字。因蕃字地位最高,故蕃字院受到特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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