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特别区

民国时省级行政区划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加紧布署蒙古地区的军政设施。继绥远、热河2特别区之后,于1914年3月设置察哈尔特别区。以察哈尔都统为最高长官。下辖新设的兴和道及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左右翼各4旗,统辖所部军队,管理该管区域内军政、民政事务。1928年改为察哈尔省。辖16县及锡盟10旗、察哈尔左翼4旗。设省主席1人,委员5人。省会在河北万全县。1952年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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