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院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贡桑诺尔布为首任总裁,熙彦为副总裁。下设民治、宗教、翻译、边卫等科。1928年改为※蒙藏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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