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土司训条

傣文文献。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称:当用的不用,不当用的又用;当说的不说,不当说的又说;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又做,是不对的。该造桥的地方不造桥,不该造桥的地方却造桥;不是寨子的地方,偏要修房子,是寨子的地方偏要开田,是不对的。不是头人,偏要装作头人,是不对的。不能把只有五十丈高的地位,提高到一百丈,把一百丈高的地位,降低到五十丈。是小等级,不能自以为是大等级,是老鲊,不能说自己是老叭,是什么等级的人,就说是什么等级。寨边、龙山上的树应保护,不能砍。森林中不能砍树、垦地、盖房子。佛寺对面、侧面及龙山上不能盖房子,不要和鬼、神、佛抵抗。没有信义,好吃懒做,自高自大的人,别人是看不起的。肯助人,是会受人尊敬的。不要破坏别人的东西。不能因为送给别人两元,就借别人八元不还,借是借,送是送。不能因想得别人的产业(绝嗣),就说是那人的亲友。不要和流氓作朋友。不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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