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秩官

清代一种随旗行走、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幼不能胜任其职的世袭佐领。凡闲散官员,令随本旗都统衙门行走,掌供该衙门各项使令,故称为“随旗行走散秩官”。或在本旗印房、营伍之内充补办理事务的章京,或于京城九门、兵丁营房之间充补理事官。凡效力6年无事故者,例于本旗应升处列名;学习行走的佐领,经各项差使考验确能胜任本职者,则随时由各旗都统具奏,经“引见”再令执掌图记,以实施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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