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扇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相博(交换),作为信物,谓之“博扇”。归告父母,由父母遣媒行聘,筹办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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