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侍卫内大臣

满洲官名。清帝的高等侍卫官。设于内大臣之后,衔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之上,正一品。顺治(1644—1661)初定,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上三旗各设2人)统领御前、殿堂诸侍卫。除奉特旨补授(如额亦都子孙皆世授此职)外,例于满洲将军、都统、内大臣、散秩大臣等职内简任。以此职补授内阁大学士等京内要职者,定例兼摄此职;如补放京外要官,此职诸事务则另行选充以署理。总督兼此衔者,班次列在将军之前。凡皇帝出入内外廷,例以豹尾班侍卫列侍乾清门,驾出则以殿后,以此职1人领之。凡扈从,例设“后扈”与“前引”,其后扈2人例以此职充当。帝王驻跸圆明园,日以此职1人值宿于朝房。此外,还授权以稽查散秩大臣进班、应差各情况。清后期,渐从宗室王公中选充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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