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人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4724人(1975年)。分为南北两部:北部以阿里山为中心,散居在曾文溪上游及陈有兰溪左岸部分地区;南部在下淡水溪上游,荖浓溪与楠梓溪流域。多在海拔500—2000米之间山地。一般以同一氏族(或家族)的若干家庭组成一个村落,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仍保留若干父系多世代大家庭,数十人同居一大屋。猎场、渔场和耕地为民族所有。除有少量水田外,主要从事山地农业,耕作方式一直比较粗放,渔猎采集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阿里山有由若干民族聚落组成的部落,每个部落均有自己的领域和首领。部落成员可使用部落领域内本民族组织的土地,根据年龄、性别不同参予部落的公共事业,有互相救援和共同对敌的义务。有关整个部落的重大事情,如对外战争,或割让部落领地等,不仅要与各氏族头人商量,而且要召开部落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部落会议决定事项,任何人不得更改。首领家和部落民的人家一样依靠劳动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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