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赀虏”。“匈奴名奴婢为赀。”(《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引《魏略》)主要来源为战俘,其攻战“得人以为奴婢”(《史记·匈奴列传》);也有由邻族转卖者, “羌所略转卖入匈奴者合万余人”(《后汉书·南匈奴列传》);或债奴,“岁输牛马羊皮,过时不具,辄没其妻子”(同上);罪犯沦为奴,“坐盗者没入其家”(《史记·匈奴列传》)。主要用于牧、农、手工生产或编入“甲骑”参战。处境悲惨,常充殉葬品,有时多至数千百人。经常进行反抗斗争。东汉建武(公元25—57年)年间,有数万赀虏乘南北匈奴分袭之机,逃匿于金城、武威、酒泉以北黑水、西河东西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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