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知政事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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