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理府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15府之一。领定、潘2州。治定州,故址有多说,即在今兴凯湖以东前苏联滨海地区,或在其苏城一带;在黑龙江省依兰县附近;在乌苏里江左右或其下游;在宁古塔地方;在今辽宁岫岩和凤城县境等说。辖境为黑水靺鞨16部之一虞娄部故地(《新唐书》作“挹娄故地”,今许多学者认为“挹”为“虞”之误),为今兴凯湖以东地。辽东京道有定理府之设,疑因渤海旧(一说府民已被迁走,空存府名)。辽灭渤海初,该府之民多次起义反辽,被镇压后,其民部分被徙居今辽宁铁岭县境,置双州(治所在今县城西南)统之;部分被迁到辽沈州(治所在今沈阳市老城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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