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班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准噶尔基层行政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早在蒙元时期即已出现,称“哈儿班”,意为“十户”或“牌子头”,是千户制中百户之下的基层组织。在准噶尔统治时期,是构成“得沁”(四十户)的重要实体。长官称“阿尔班尼阿哈”,即“十户长”。是出于行政、军事上的需要而组成的组织。后为清廷所承认的官吏仅止于收楞额(协助管理鄂托克事务的官员),十户不再是行政单位,十户长亦不受官吏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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