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外。参见“老”(6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