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围

即步行畋猎,亦称“打步行围”。清代为训练八旗官兵步行耐久而采用的一种狩猎方式。常例即于京郊空旷、山地行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春三月、秋九月、冬十二月,每季各畋猎3次。每次,八旗满洲、蒙古每佐领拨※马甲4名,汉军每佐领拨马甲2名,各选官以委署营总,率领前往。雍正(1723—1735)间定,凡官兵年50以下,俱令演习步行,由都统等亲自率往。乾隆(1736—1795)时,定于每年初冬每旗演习步围二三次。嘉庆六年(1801),仁宗颙琰以京城外之地俱已耕熟,无野兽,谕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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