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本

唐吐蕃官名。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即“军事长官”,或译作“武官”。为吐蕃“七官”之一。职能是“与敌人搏斗,以锐利武器镇摄敌方,使我方取胜”。从《德乌佛教史》看,吐蕃“五如”之“如本”(翼长)同时身兼玛本之职。设正副职。此官职延至后世仍在使用,但因“五如”建置已不存,其职能仅是一般“军事长官”,清《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载,乾隆五十八年(1793)起,“如本”已隶属“代本”管辖,其权力仅能管250名士兵,12个如本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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