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诏

或称手札御书、御札。一般指帝王亲手所写诏书,多不经草拟及颁宣等程序而直接下达受诏人。内容多为机要事项,行文较随便,与一般诏书要追求词藻华丽不同。北宋初期,皇帝对主要大臣奏请的答复亦称手诏,由中书门下共同议定,翰林学士草拟。熙宁间有“内降手诏”,不由中书门下,直接付外执行。徽宗时,皇帝亲笔书写的诏书则称“御笔手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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