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使

官名。金代置,为太医院主要长官之一,位在提点下,副使上,从五品。元沿置,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定员二人,位仍在提点下。后续增员额,至治二年(1322)定为太医院长官,员十二人,正二品。朱元璋吴元年(1367)沿置,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太医令,二十二年复旧名,正五品。清沿置,员一人,由汉员充任,以左院判升补,正五品。宣统元年(1909)改正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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