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米局

清代官府售粮机构。雍正六年(1728),按满、蒙、汉八旗各设米局,共设二十四局。以便益旗民,随时籴粜,以平市价,八旗兵丁可平买平粜。又于通州设左右翼二局。京师每局给银五千两,通州每局给银八千两。每局选贤能官二员、领催四名办理局务。乾隆十六年(1751),合二十四局为左右二翼米局,不拘旗分。次年,以米价未能平,且有勒买之弊,遂裁撤。通州二翼局一并议停。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