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府

本思州宣慰司地,明永乐十一年(1413)置为府。宣德九年(1434)革新化府,以其地并入。治今贵州黎平县(清始置开泰县为治所)。隶贵州布政司,领县一,长官司十三。辖境屡有变动,宣德以后相当今贵州清水江以南,榕江县以东地区。清因之。府境山川环绕,为苗、侗族聚居地。1913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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