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盐钱

唐代行榷盐法时对就场粜商所加盐税。天宝、至德年间,盐每斗税十钱。乾元元年(758),第五琦为盐铁使,初变盐法,尽榷天下盐,斗加盐税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文,听商购买运销,所过州县不再征税。宝应时,刘晏继任盐铁使,沿用此制。后废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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