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郡公

爵名。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郡,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名。晋始置,一品。南北朝沿置。南朝梁位视三公,班次之。陈为九等爵第二等,二品,秩视中二千石。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一品,食邑三分食一。北齐从一品,四分食一。北周正九命,食邑自一千至八千户。隋置为九等爵第四等,从一品。唐贞观十一年(637)复置,正二品,名义食邑二千户,实则不加实封者不食封。宋置为十二等爵第七等,食邑二千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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