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枪炮厂

又名汉阳枪炮厂。简称鄂厂、汉厂。官办军用企业。清光绪十四年(1888)两广总督张之洞原拟在广州筹建枪炮厂,旋因调任湖广总督,遂于十六年把枪炮厂移设汉阳大别山下。二十一年正式开工。常年经费由湖广“土药税”和楚岸盐加价银拨充,每年约四十余万两,后又由江汉、宜昌两海关关税按年各拨十万两;到二十四年约七十五六万两,二十六年约八十余万两。该厂原与汉阳铁厂合而为一,旋即分开。比其他各省机器局规模大、设备新,且分为炮厂、枪厂、炮架、炮弹、枪弹五所。二十四年又添设炼钢厂、压钢厂及无烟火药厂。三十四年改称汉阳兵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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