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行省

元至元中灭宋后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湖广行省。以辖境兼有宋荆湖南北路及广南西路之地而得名。治鄂州(后升为武昌路,明改为府,治今湖北武汉市)。辖境相当今湖北武汉市及江北汉川、秭归、兴山、巴东等市、县,江南的咸宁地区,湖南、广西、海南、贵州大部分及广东茂名、信宜以西地区。明初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仍通称行省。北界扩展至今湖北省北界,西部划归贵州省,南部以原宋广南西路地另置广西省,辖境缩小,仅相当今湖北、湖南二省地。清康熙六年(1667)改置湖北、湖南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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