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

官名。西周为侍从属吏,同“御事”。春秋战国置为史官,本职掌记录国事、君王言行,接受、保管文书等;因侍从君主左右,为亲近之职,常执行临时性差遣。秦、韩等国常奉遣监察郡、县、军队。秦或奉使出外调查审理重大案件,收捕罪犯。秦代置御史大夫为其长官,御史监郡成为定制,亦称“监御史”、“郡监”。西汉置四十五员,为御史大夫属官,其中三十员留御史府(御史大夫官署),由御史丞统领,监察考课百官政务,亦或受遣出使,执行专项监察任务;十五员入侍殿中,由御史中丞统领,称“侍御史”,职权尤重,依其职务、差遣之不同,又有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绣衣直指御史、监军御史等名目。西汉前期犹以御史监郡。武帝时改置诸州刺史。新莽改名“执法”。东汉罢御史府,置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长官,设侍御史十五员。两汉侍御史皆可简称御史,西汉御史府、御史大夫亦或简称御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则为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督军粮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国侍御史之简称。又有禁防御史、检校御史,虽隶御史台,不居台中,不入宿,不带“”字。北周为春官府内史上大夫所辖御史上士、中士、下士的简称。隋唐以来,成为对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官的统称。中唐以后,常为外官所带宪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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