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六月正式开办。设督办大臣、会办大臣各一人,下有提调、总办、帮办、委员等官,内分四股及收发处,管理税务学堂。初设时有控制税权之意图,故有管理洋关、常关的税收及邮政事务的职掌,名义上统辖总税务司及其下属的各海关税务司,实际上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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