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地

即赏田。帝、王或贵族以田地赐予臣下。《周礼·夏官·司勋》:“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郑玄注:“赏地,赏田也。”秦国自商鞅变法后规定按军功爵赏田,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后代多以功劳爵赏赐予田地,具体制度或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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