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宝华

1844—1910

清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字振卿。光绪进士。光绪十年(1884)任户部员外郎。后历任内阁侍读学士、太常寺少卿、光禄寺卿、兵部左侍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曾奏请变通科举、精练新军、弭教案、兴实业,被采纳。二十七年任户部右侍郎,授工部尚书,调刑部。在提督苏元春纵兵殃民缺额扣饷案中曾据理力争,按律定罪。三十二年清廷预备立宪,充厘定官制大臣,后分别署任镶红旗蒙古都统、署法部尚书、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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