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池陂

在今河南洛阳市东汉、晋故城东二十里(汉里),今偃师市西。东汉置鸿池丞一人主之(《续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三年(109)三月,京师大饥,“诏以鸿池假与贫民”;《桓帝纪》:元嘉三年(153)三月“幸鸿池”;皆即此。《水经·谷水注》:谷水自洛阳城东南“东注鸿池陂。池东西千步,南北千一百步,四周有塘,池中又有东西横塘,水流径通”。北魏时亦作洪池。久堙。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