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官

唐代南诏中央最高级的官员。凡六人,称“坦绰”、“布燮”及“久赞”等,职位相当于唐朝的宰相。每日参见诏主议政。其中一人为内算官,代诏主判押处置文书(等于唐朝的平章事),二人为副内算官(同平章事)。二人为外算官(亦有由大军将兼任者),领六曹。六曹为中央主管部门,相当于唐朝的六部。南诏之后,相继建立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以及大理国等,也相沿置此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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