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志美

清康熙年间人,字永华(或作蕴华)。原籍中亚撒马尔汗。伊斯兰教经师。九岁,随叔父到北京贡献狮子,留居陕西。早年在陕西学经,后至山东济宁讲学,与当地常姓联宗,遂姓常。一度应聘至广西柳州讲学。精波斯文法,倡导博览经学,在阿拉伯文经典外,兼习波斯文经典,形成经堂教育的山东学派。著有《哈挖衣米诺哈志》,汉译《波斯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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