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州、县等级名。一般按其所在户口的多寡、经济开发程度划分。州,《通典·职官》:“开元中定天下州府自京都及都督、都护府之外,以近畿之州为四辅,其余为六雄、十望、十紧及上、中、下之差。”《新唐书·韦处厚传》:“处厚乃置六雄、十望、十紧等州,悉补别驾,由是流品澄别。”宋沿唐制,然雄、望、紧等州数所增甚多。县,《通典·职官》:“大唐县有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之差。”自注云:“京都所治为赤县,京之旁邑为畿县,其余则以户口多少、资地美恶为差。”据《元和郡县志》、《新唐书·地理志》,“”下又有“次赤”、“”下又有“次畿”之分。宋代因之,见《宋史·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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