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焕

?—1891

清江苏山阳(今淮安)人。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襄办湖北军务。五年以员外郎即补并加四品衔。九年办理捐铜局事务,历充捐纳房豁免处总办、则例馆纂修。十一年帮办同治帝大婚典礼。光绪五年(1879)充工部宝源局监察兼办京捐,后任梧州知府和盐法道等职。十五年升广东按察使。所至赈灾救饥,劝桑兴学,慎于刑狱。著有《剑虹居感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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