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鼻草约

亦称《川鼻草约》。鸦片战争期间英国侵略军代表义律单方面公布的议和草约。清道光二十一年正月初三日(1841.1.25),英国全权代表义律在穿鼻洋向清钦差大臣琦善提出下列要求:(1)中国割让香港;(2)赔偿烟价六百万银元;(3)恢复广州贸易;(4)英军撤出沙角、大角炮台。琦善只答应“代为奏恳”,并未在草约上签字。正月初四日,英军诈称已得中方同意,强占香港。广东巡抚怡良以义律在香港发出的布告为证,揭参琦善。清政府不承认此约,并将琦善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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