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长

乡役名。宋代始置。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欲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能力者一人为保长。掌率同保之人维持治安。清代地方编户中亦设。顺治初年,将州县乡十户编为一牌,设牌长,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设保长,又称“保正”,一年一更代。岁给门牌,依时更换,并司查报作奸犯科及户口迁移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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